昨天,玉林市食药局党组书记李骏青在会见申请狗肉经营信息公开的北京律师团队时说:“今年如有商家举办狗肉节,我们一定取缔!”他还说:“如有公众依法举报狗肉违法经营,我们将坚决查处!”我要为玉林狗肉节的终结和玉林食药局点赞!
今年3月底,律师团队就狗肉经营的几个关键问题,书面向玉林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鉴于部分信息申请已超过法定回复期限,律师团队于4月23日前往玉林市,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律师造访的三家部门,态度迥异。
23日上午,律师团队首先走访了位于玉林市政府大院内的水产畜牧兽医局。该局负责信息公开回复工作的秘书科韦科长表示:“没收到申请。”当我们拿出中国邮政EMS的申请书快递寄送跟踪记录,其中显示该局已签收时,韦科长生硬表示此事“子虚乌有”,且不再理睬律师提出的核实建议。韦科长还通知警察和保卫人员到场,声称我们“扰乱正常工作。”
离开了畜牧局,律师团队又来到同在玉林市政府大院内办公的商务局。商务局秘书科指派市场秩序科接待了我们。商务局的同志态度正常,办事高效。经过沟通,市场秩序科科长找出了准备回复给我们的书面材料,当面递交。其文件内容大意为:动物屠宰的监管职能已经从商务局交由畜牧兽医局,但“犬屠宰未列入政府监管范围”。
这是我们此行拿到的唯一正式回复文件,但对了解玉林狗肉市场的意义非常重大。
“犬屠宰未列入政府监管范围”意味着政府从未对犬只屠宰进行检验检疫和监管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依据这个规定,结合玉林市商务局的回复可以得出结论:整个玉林的狗肉市场属于脱离政府的食品安全和动物防疫监管的违法状态,政府部门应当依法取缔。
下午,律师团队拜访了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药局党组书记李骏青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让办公室的同志安排会议室与我们进行会谈。
沟通中,我们询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回复情况。李书记表示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前依法对我们予以回复。其后,我们坦诚地围绕玉林本地狗肉贩卖而产生的法律争议进行了沟通。双方观点虽有不同,但会谈是善意、平和、坦诚、务实的。借此机会,我们也引用法律规定,阐述了我们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观点。
李书记明确表示,“玉林历来没有狗肉节的概念,只是少数商家的炒作加上反对此事的各地志愿者将这一概念传播了出去。今年,如玉林有商家要组织狗肉节,我们将一定取缔!”李书记还表示,“食药局的执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律有规定,但贯彻需要过程。玉林食药局正年复一年地加大对非法经营狗肉的打击力度,直至这一产业消亡。如果有公众对狗肉非法经营进行举报,食药局将坚决予以查处!”
食药局领导的表态鲜明有力、依法务实。律师团队对食药局领导的表态表示欢迎。我们期待玉林市政府部门加强执法,主动出击,有力打击狗肉的非法经营行为。我们呼吁社会公众从食品安全的视角,关注玉林的狗肉问题,依法向玉林市政府部门举报狗肉非法经营行为,以协助玉林市解决这一社会顽疾。同时,我们反对任何名义下的超越法律界限的非理性行为。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一原本就不应存在的所谓“节日”,这一曾经沸沸扬扬吸引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所谓“节日”,必将随着非法经营狗肉行业一起走向消亡。
我作为项目牵头律师,在向公众透露这一消息的同时,真诚感谢那些不愿透露姓名的项目支持者,感谢律师团队的坚强后盾、项目设立方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感谢律师团队中的每一位同仁,也感谢关注此事的所有媒体朋友和网友。希望我们的一点点努力,能够让大家看到,依法理性的表达和主张诉求是正义、有效而可持续的。无论我们追求什么,都要在过程中正本清源,以正确的方式去做正确的事情。
安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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